首页广告01首页广告02
卫生许可证

(一)食品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

1、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要求。场所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无明显污染源;

2、应建立健全各类生产车间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4、各类生产车间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车间必须有新风供给,且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设独立排风系统;

5、设立卫生档案:监督文书、检验报告书、从业人员体检档案、传染病患者调离文书档案、自查自检记录档案、申报及审批材料;

6、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并配备经专业培训获得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

7、食品生产场所选址、设计、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用水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要求;

8、接触食品的设备、管道、工用具、容器和运输工具,产品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9、产品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符合卫生要求;

10、产品经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二)公共场所单位卫生许可证

1、选址: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场所及周围环境整洁、卫生,无明显污染源;

2、应建立健全各类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3、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4、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或吸烟区设独立排风系统;

5、设立杯具洗消间,贴有明显标志,间内设 2-3个洗消池、红外线餐具消毒柜、保洁柜。杯具配置、与最大客容量比应大于3∶1 ;

6、室内环境卫生整洁无积尘;

7、各类场所内禁止吸烟,大堂、电梯间、卡拉 OK房、歌舞厅、商场等处应有明显禁烟标志。夜总会设专门吸烟室;

8、垃圾废弃物置于有盖的容器存放;

9、设立卫生档案(监督文书、检验报告书)、从业人员体检档案、传染病患者调离文书档案、自查自检记录档案;

10、各类重点场所还应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完善相应的主要的卫生设施和卫生要求:

(1)、旅店业卫生标准( GB9663-1996)

(2)、文化娱乐场所卫生标准( GB9664-1996)

(3)、公共浴室卫生标准( GB9665-1996)

(4)、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 GB9666-1996)

(5)、游泳场所卫生标准( GB9667-1996)

(6)、体育馆卫生标准( GB9668-1996)

(7)、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9669-1996)

(8)、商场(店)、书店卫生标准( GB9670-1996)

(9)、医院候诊室卫生标准( GB9671-1996)

(10)、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 GB9672-1996)

(11)、公共交通工具卫生标准( GB9673-1996)。

一、 办理新证:

1、申请报告;

2、《广州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经营场所(包括仓库)产权或租赁合同;

6、卫生组织名单;

7、卫生管理制度:包括仓库管理及卫生制度、食品采购及售卖制度、个人卫生及奖惩制度等;

8、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申报时可不需提供,但领证前必须提供);

9、经销产品卫生批件、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书:一般产品须提供生产单位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及半年内检验报告书。新资源食品、保健食品须提供省级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的批件(以上资料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10、食品加工、食品商场(超市)还须提供:场地总平面图、布局图。场地较大时,布局图可先制作总图,然后按不同功能间(区)各自制图,图标及说明须标明尺寸、功能间(区)及设备设施名称、卫生设施、装修说明以及座向、比例、日期等(有关图纸在申报明时不齐全的,可在审查过程中补齐)。

二、换证、复核:

1、申请报告;

2、《广州市卫生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

4、经销产品卫生批件、卫生许可证及检验报告书(具体要求与新领证同);

5、原卫生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6、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卫生许可项目的填报

一、生产经营方式:加工、委托加工并经营、委托生产并经营、经营、批发、零售、批发及零售、贮存、运输、制售,如为连锁经营单位,则在前面加上“连锁”。

二、许可项目名称和产品品种:

序号

生产经营方式

许可项目名称

1

零售

定型包装食品; 散装食品;食品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肉及肉制品;乳及乳制品;蛋及蛋制品;水产品;罐头食品;食糖;冷冻食品;饮料;直接饮用水;酒类;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糖果蜜饯;酱腌菜;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药食同源食品;食品添加剂;茶叶;果蔬类制品;其他食品;

2

贮存

3

运输

4

(连锁)经营

5

加工

6

批发及零售

7

委托生产并经营、委托加工并经营

具体产品名称

8

制售

餐饮业的许可项目名称


上一篇:企业名称规定
下一篇:消防许可证
联系电话
18933455275
电子邮箱
1835024568@qq.com
联系地址
梅州市梅县区剑英大道北梅县富力城E区S13栋1612
© 2003~2024 云开平台·app(中国)官方网站粤ICP备16023053号
技术支持:青云客 Powered by QYKCMS 4.0
Processed in ... second(s),... queries,Memory:...kb,Cache:Off